南郑县青树子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区一期项目排洪沟工程 |
点击次数:7586次 发布时间:2016/5/9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南水发[2016]46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现已基本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南郑县青树镇政府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二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 Ⅰ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洪沟治理485米(0+000—0+485)。其中明渠段长60米(0+000—0+060),为矩形断面,底宽2.0米,净高2.5米,底板采用0.3米厚C20砼现浇,边墙采用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形式;箱涵段长425米(0+060—0+485),为矩形箱涵,底宽2.0米,净高2.5米,顶板、底板及侧墙均采用0.4米厚C25砼现浇。 Ⅱ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洪沟治理265米(0+485—0+750)。采用矩形箱涵,底宽2.0米,净高2.5米,顶板、底板及侧墙均采用0.4米厚C25砼现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社保证明,近三年具有两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工、质检员、财务等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2、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报名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汉中市前进东路电视发射塔西北角)购买招标文件,同一家施工企业只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须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备案表;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材料;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近3年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两个2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工程验收鉴定书以及业主评价原件及复印件各壹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查阅后退回。以上资格要求在陕西水利信息平台查询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各标段每套壹仟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及《汉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郑县青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郑县青树镇南湖路 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北一环天保中心商住楼三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16-8888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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