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省道服务区、渭洛河大桥防洪补救及渭河大桥观景平台建设工程 | ||||||||||||
点击次数:8251次 发布时间:2016/4/8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1省道服务区、渭洛河大桥防洪补救及渭河大桥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中、省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21省道新建村至华山二级公路起点位于大荔县新建村,终点接华山脚下G310 K1026+300处,按照省市要求在大荔县赵渡镇建设服务区;在渭河北侧修建观景台,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意见需桥位处进行防洪补救建设。以上项目均已经省市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规模:221省道服务区计划投资约为980万元,渭河、洛河大桥防洪补救工程计划投资约为600万元,渭河大桥观景平台计划投资约为320万元。 本项目计划工期5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5月,完工日期:2016年9月底。 (2)招标范围:本项目本次施工招标分为三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SG-1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SG-2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SG-3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各标段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申请人按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具有关联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到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局大厦八楼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wnggzy.com)和《各界导报》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渭南市东风大街西段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913-2118153 传 真:0913-2118153 代理机构: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联系人:韦萍 电 话:0913-8122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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