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眉县项目建设工程 |
点击次数:8375次 发布时间:2016/3/2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眉县项目建设工程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6〕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眉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人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眉县项目建设工程招标依据宝鸡市水利局《关于2016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眉县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宝市水办发〔2016〕121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引水枢纽1座,新建陂塘l座,改造陂塘5座,新建抽水站4座,铺设DN500钢筋砼管道461m,铺设DN110~DN315PVC-U塑料管3.509km,其中新建抽水站铺设DN110PVC-U塑料管897m,铺设陂塘引水DN315PVC-U塑料管398m,DN250长384m,DN200长1289m,DN160长541m,压力等级0.63Mpa。管线沿途设置分水井、调压井、镇墩等附属构筑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 注: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凡在眉县有在建水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施工、材料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05日至2016年04月0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29-33819311进行电话预报名。2016年04月07日至2016年04月1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29日上午9:00时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水利局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陕西省眉县首善街325号 邮政编码:722300 联系人:刘 敏 电 话:0917-5546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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