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四平水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次数:8652次 发布时间:2016/3/28 |
南郑县四平水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郑县四平水电站工程,已由南郑县水利局南水发〔2016〕38号批准实施招标,招标人为汉中鑫鹏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Ⅰ 阶段为土建和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等工程;Ⅱ标段为项目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五年(含)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无不良记录。 3.2、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不良记录。 3.3、施工及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 3.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相关类似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施工标项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标项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汉中鑫鹏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工 电 话:029-8748017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区2602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3572238634 029-8209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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