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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点击次数:8462次    发布时间:2016/3/28

延川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川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由陕水规计发〔2015〕3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工程概算为2881.58万元,目前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延川县水利工作队。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延市水审发〔2015〕173号文件,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一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本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标项建设内容为:1、水源工程在延川镇南塬村、北塬村、董家塬村、杨家塬村;马家河乡李家千村、中原村、刘家村、王家塬等8村新建泵站8座,配水建设集水井3处,泵站进水池(蓄水前池)5座,配套安装潜水泵及电机11台套,建设井房8座162㎡,安装变压器8台,架设低压输电线路9.8km。配套新建200m3高位蓄水池8座。新建集雨水窖2184座,分别为延川镇的南塬村83座、北塬村167座、董家塬村167座、杨家塬村117座;马家河乡的李家千村500座,中塬村608座、刘家村267座、王家塬村275座。配套小型潜水泵439座。2、低压管道灌溉工程在延川南塬村、北塬村、董家塬村、杨家塬村、马家河乡的李家千村、中原村、刘家村、王家塬村共铺设管道92.83km,其中铺设输水钢管干管12.19km、PE干管15.17km、PE分干管16.39km,配水PE支管49.08km,安装给水栓1451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照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601室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施工标项)、项目总监资格证书(监理标项)、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3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已完成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两份(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项招标文件1000元/套,监理标项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网》及《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川县水利工作队

地  址: 延川县水务局办公楼2楼203室

联系人:郝队长   电话:0911-3393868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安市圣业大厦1802室

联   系   人:周延瑞  电话:0911-24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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