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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法官镇法官庙村下游左岸堤防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8879次    发布时间:2016/3/28

山阳县法官镇法官庙村下游左岸堤防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阳县法官镇法官庙村下游左岸堤防工程,依据山政发改发[2015]444号文批准建设和实施招标。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筹资,招标人为山阳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山阳县法官镇法官庙村

 2.2标段划分:工程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施工Ⅰ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左岸河堤680米;

施工Ⅱ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左岸河堤150米,浆砌石潜水坝6座,人行踏步3处。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水利水电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信誉和施工经验,并通过了资质年审的施工企业均符合该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05日至04月0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26日上午9:00时,地点待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阳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914-8383756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梁工、赵工

 电  话:029-82309196-8011、18292441742

 传  真:029-8230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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