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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陵河市区段综合治理子堤、堤顶道路及附属工程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佚名    点击次数:9256次    发布时间:2016/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市金陵河市区段综合治理子堤、堤顶道路及附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金陵河市区段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金陵河市区段,主要内容是金陵河河道整理、子堤、堤顶道路铺设、挡土墙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工程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申请投标。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1月1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单位介绍信在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递交的截止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日上午09:00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陵河市区段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新华路东仁新城F区

   邮政编码:72100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17-260353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大庆路67#东区CLASS一单元22层

   邮政编码:721004

   联 系 人:李晓峰

   电    话:0917-3423603

   传    真:0917-342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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