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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泾惠渠灌区西郊水库库区岸坡垮塌段应急修复工程及七支渠土渠衬砌改造工程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佚名    点击次数:8934次    发布时间:2015/12/28

1、招标条件
  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泾惠渠灌区西郊水库库区岸坡垮塌段应急修复工程及七支渠土渠衬砌改造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5]524号及陕水规计发[2015]525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单位配套资金,目前资金已到位。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泾惠渠灌区西郊水库库区岸坡垮塌段应急修复工程及七支渠土渠衬砌改造工程招标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泾惠渠灌区西郊水库库区岸坡垮塌段应急修复工程及七支渠土渠衬砌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水建发[2015]175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为:西郊水库库区岸坡垮塌段(西刘村西部)应急修复165m,七支渠土渠衬砌1.982km(23+937-25+919),改造建筑物4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01月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29-33819315进行电话预报名。2016年01月04日至2016年01月0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仟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28日上午9:0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陕西省水利厅门户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泾惠渠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三原县宴友思大街1号
邮政编码:713800
联 系 人:苟武
电    话:029-32250209(含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扶苏南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 系 人:路璐
电   话:029-33819315
传   真:029-3368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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