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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 老子思想与自由、平等、博爱
点击次数:14732次    发布时间:2013/3/19

老子思想与自由、平等、博爱
2013-3-19   来源: admin   浏览次数:1563【字体: 】 【 打印本页 】 【 关闭本页 】
      “自由、平等、博爱”,不只是西方文化的资源,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老子思想就非常注重“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倡导。
  一、无为自化的自由观
  天下之所以动乱,在于领导者的智辨、巧利、伪虑。圣人则绝弃巧智、巧辨、盘算、私利、作伪、阴谋,人民就能回到质朴状态。领导者巧智、巧辨、盘算、私利、作伪、阴谋,就会对人民构成侵犯,导致人民不自由。圣人行事的根本准则就是“视素保朴,少私寡欲”。老子说:“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绝伪弃虑,民复季子。三言以为使不足,或命之或呼属:视素保朴,少私寡欲。”
  圣人与侯王(或君王)的区别在于,圣人坚守无为,而候王常常强作妄为。无为就是法道,遵循和维护万物的自然状态,而不是以主观欲求进行干预,这种人为的干预(为)就是一种执,为和执都意味着失败。为是人为,违背了自然,无为就是没有人为,维护自然之状态。无为的状态就是不欲、不教、辅万物之自然。如果说无为是遵循事物本身的内在机制,为则是人为之主观控制。老子说:“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临事之纪,慎终如始,此无败事矣。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之所所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自由的状态,就是人民自富、自化。老子说:“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欲不欲而民自朴。”这是老子对理想社会图景的描述,这种理想之社会,才是真正自由之社会。自发秩序理论创始人,奥地利社会经济学家哈耶克(1899-1992),是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他认为,老子“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是其自发秩序理论的经典表述。自发秩序理论主张自发的扩展,而不是自觉的规划,主张自然,而不主张人为,这正是老子所主张的。
  二、处下不争的平等观
  圣人做到了处下、不争。处下、不争就是民主,就是服务,就是民本思想。处下、不争,也就得到了民心,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只有领导者扮演处下、不争的圣人角色,扮演着民主、服务的角色,才能建设出理想的美好的社会。老子说:“江海所以为百谷王,以其能为百谷下,是以能为百谷王。圣人之在民前也,以身后之。其在民上也,以言下之。其在民上也,民弗厚也;其在民前也,民弗害也。天下乐进而弗厌。以其不争也,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反对等级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非常前卫的。老子不仅仅局限于提倡领导者和人民平等,反而让领导者处下,这是老子看到了领导者和人民之间处于一个不对等的力量悬殊,如果讲平等,是不现实的,领导者拥有着公共权力,无法与人民实现平等,因此只有让领导者处下,这样才能确保真正的平等。
  三、公正玄同的博爱观
  老子提出了“以正治邦”的思想,“以正治邦”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同时,老子主张玄同的博爱观,,不以利益分亲疏,不以利益分利害,不以利益分贵贱,这种公正之心、玄同思想,实际上也是一种博爱思想。老子说:“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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